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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湾府物业办公区办公设备采购项目(第二次)竞争性磋商公告

来源:时间:2024-06-21阅读次数:75

德阳高恒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拟对江湾府物业办公区办公设备采购项目(第二次)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采购,特邀请符合本次采购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竞争性磋商。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名称:江湾府物业办公区办公设备采购项目(第二次)。

2.采购人:德阳高恒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二、资金情况

资金来源及金额:自筹资金;采购限价48000.00元。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磋商需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已实行三证合一的只需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2.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及良好商业信誉;

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良好记录;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专业技术能力;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本次磋商项目不接受组成联合体参与。

(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三章)。

四、磋商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2024年6月24日17时00分止(法定节假日除外)

2、获取方式:2024年6月24日前(北京时间,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下同),上午9:00时至下午17:00时,在广汉市中山大道南三段36号4楼持下列资料(详见第3条),获取磋商文件(自带U盘)。采购人不提供邮购磋商文件服务。

3、资料

①加盖申请人单位章的经办人介绍信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扫描件(法定代表人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此项需提供原件);

②加盖申请人单位章的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

③加盖申请人单位章的载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扫描件; 

④省外企业须提供加盖磋商申请人单位章且在有效期内的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官网已公开的入川信息网页截图;

注:①法定代表人亲自获取磋商文件的,无需提供上述资料中的①,需提供加盖申请人单位章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或扫描件以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或扫描件(此项需提供原件)。

②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需提交加盖申请人单位章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或扫描件。

③本次磋商文件获取阶段不核验原件,申请人应对其提供的资料真实性负责,在评审阶段评审委员会认为有需要查验原件的,申请人应提供相关资料原件。采购人不提供邮购磋商文件服务。

五、响应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6月27日9时30分止

递交方式:广汉市中山大道南三段36号4楼纸质文件递交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磋商申请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六、磋商时间及地点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6月27日9时30分

开标地点:广汉市中山大道南三段36号4楼

七、其他

1.供应商邀请方式:本次竞争性磋商邀请在德阳高新发展有限公司(www.dygxfz.com)上以公告形式发布。

2.磋商保证金:不收取

八、联系方式

采 购 人:德阳高恒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广汉市中山大道南三段36号

联 系 人:刘先生

电    话:13308106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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