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采购
广汉市弘源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关于小汉镇柳林村5宗土地拟回填土方需求总量测绘服务采购询价通知书
广汉市弘源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拟对小汉镇柳林村5宗土地拟回填土方需求总量测绘服务进行采购。现诚邀符合条件的服务商参与本次询价活动。
一、项目名称:小汉镇柳林村5宗土地拟回填土方需求总量测绘服务。
二、项目基本情况:该项目涵盖总面积426408.30平方米(折合639.61亩)的宗地,地上配套建筑面积共计58692.39平方米。经现场勘查,该项目地块范围内存在多处坑塘(内有积水,需进行水面作业),拟开展专项回填作业。为精准规划施工方案、科学核算工程成本、保障回填作业高效有序推进,在回填工程启动前,需对该地块内指定坑塘区域进行专业测绘,精准测算回填所需土方总量。
三、服务内容及地点:对该项目内所有坑塘(内有积水,需进行水面作业)需求土方总量采用符合国家标准和行业规范的测绘方法,对指定区域的回填土方进行精确测量,包括但不限于地形测量、高程测量等。根据测量数据,准确计算回填土方的总方量,并提供详细的计算过程和依据。出具规范、完整的测绘报告。若供应商需现场进行踏勘,应与采购方联系。
四、最高限价:35000.00元(含税),增值税税率按照自身税务登记身份及规定的税率执行。若因国家税制调整,则按新规定执行。
五、资格要求
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犯罪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供应商需具备测绘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测绘乙级及以上资质,专业范围需包含工程测量;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六、报价要求:本项目进行一次自主报价,以报价总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服务商(报价总价不能超过最高限价)。如出现两家及以上最低报价的情况,则采取现场再次报价,直至确定成交供应商(报价方式以金额的形式报价)。
所有报价均用人民币表示,其中总价即为履行合同的固定价格,该费用为固定包干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设备费、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运输费、保险费、交通费、差旅费、税费、软件维护费、利润等为完成本项目采购的所有费用,并承诺免费提供1年质保。
七、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10个工作日内完成现场测量工作。现场测量完成后5个工作日内提交完整的测绘报告;
八、报名截止时间:2025年10月13日17:00(现场提交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及身份证明文件)
九、开标时间:请于2025年10月14日15: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报价文件至广汉市弘源建设发展有限公司。逾期送达、未盖章、未密封和标注错误、未按要求格式填写的报价文件均不被接受。
十、报价文件需附资料:
1.报价函(见附件1)
2.《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经营期限需在有效期内。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格式自拟),法定代表人及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若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报价的,本项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4.承诺函(见附件2)。
5.测绘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测绘乙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资质证书需在有效期内且专业范围需包含工程测量。
6.其他要求文件。
7.报价文件应密封装袋并在拼缝处加盖公章。
十一、成交标准:
1.在评审过程中,供应商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资格性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货物、工程或服务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询价小组应当要求其在评审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询价小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处理。供应商的书面说明材料应当按照国家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要求,逐项就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服务的主营业务成本、税金及附加、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等成本构成事项详细陈述。
2.供应商书面说明应当签字确认或者加盖公章,否则无效。书面说明的签字确认,由其法定代表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确认。
3.供应商提供书面说明后,询价小组应当结合采购项目采购需求、专业实际情况、供应商财务状况报告、与其他供应商比较情况等就供应商书面说明进行审查评价。供应商拒绝或者变相拒绝提供有效书面说明或者书面说明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或未在规定时间内递交有效书面说明书的,询价小组应当将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十二、联系方式:
采 购 人:广汉市弘源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德阳市广汉市天津路西一段航天航空科技孵化产业园8楼
邮 编:618300
联 系 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198815303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