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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阳高新发展有限公司关于四川省财政厅项目收益与融资自求平衡专项债券选聘中介机构的比选公告
德阳高新发展有限公司是德阳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国有资产运营和项目实施的主体,主要受管委会委托,对高新区内的基础设施进行投资、建设、运营、管理。现由于公司项目申报四川省财政厅项目收益与融资自求平衡专项债(以下简称“专项债券”)需要,需聘请中介机构开展咨询服务,负责编制涉及专项债券申报所需项目实施方案、项目法律意见书、项目财务评估报告书(以下简称“一案两书”),诚邀服务单位参加本次比选,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名称
德阳高新区新丰街道办老街棚户区改造项目、德阳高新区新丰街道办老街棚户区改造配套设施建设项目
注:项目名称暂定,最后以立项批复为准。
二、服务内容及收费标准
(一)服务内容:德阳高新区新丰街道办老街棚户区改造项目、德阳高新区新丰街道办老街棚户区改造配套设施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和“一案两书”编制服务。
(二)收费标准:采取以下风险代理模式进行支付。
1.未通过专项债券申报,单个项目支付中介机构费用不超过1.8万元。
2.通过专项债券申报(即获得四川省财政厅准许发行,进入项目发行备选库)
(1)融资金融1亿元以下(不含)支付中介机构费用不超过10.6万元;
(2)融资金额1-2亿元(不含)支付中介机构费用不超过融资金额的万分之9;
(3)融资金额2-5亿元(不含)支付中介机构费用不超过融资金额的万分之7;
(4)融资金额5-10亿元(不含)支付中介机构费用不超过融资金额的万分之4.5;
(5)融资金额10亿元以上支付中介机构费用不超过融资金额的万分之3.5。
项目成功入库后,根据项目评分情况在基准费用予以适当上浮。如60-69分在基准费用基础下浮10%,70-79分在基准费用基础下浮5%,80-89分在基准费用基础上浮5%,90-100分在基准费用基础上浮10%。
最高限价:30万元/个。
三、入围方式
仅接受联合体投标。即明确一家中介机构作为投标联合体牵头单位,负责组建“一案两书”所需专业且具备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及可研编制机构。
四、资格要求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司公章);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良好的商业信誉可书面承诺);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业绩证明材料复印件);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可书面承诺,也可提供证明材料复印件);
(五)供应商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纪记录且未受到行政机关及税务机关的行政处罚(可书面承诺,也可提供证明材料复印件);
(六)可研编制单位需具备工程咨询单位甲级资信证书。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比选公告在德阳高新发展有限公司网站上发布。
六、报名提交资料要求
参选报名表、授权委托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以上材料查验原件收加盖参选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报名单位应在报名截止时间前提交以上报名材料1份,逾期提交作无效申报文件处理。
七、比选现场提交材料
(一)比选申请函;
(二)授权委托书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四)工程咨询单位资信证书(专业资信);
(五)专业人员资质证书;
(六)参选单位近三年已完成或正在实施的至少1个相似业绩。(提供合同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或业主证明);
(七)具体服务方案;
(八)报价函。
八、比选材料要求
比选材料应统一用A4纸打印,一式4份,分别装订成册并加盖参选单位公章。申报文件应按标段分别以“正本一份,副本三份”的数量分别装订密封,并标明“正本”“副本”,密封处应加盖骑缝章。比选时带到比选现场。逾期提交或未密封材料视为无效。
九、时间、地点
报名时间:2022年1月21日、24日、25日上午9时至下午17时止。
比选时间:2022年1月26日上午10:00(若时间有变另行通知)
地点:德阳高新发展有限公司(广汉市中山大道南三段36号4楼)
联系人:肖老师 0838-—5887922
高新发展有限公司
2022年1月20日
附件1:高新公司关于四川省财政厅项目收益与融资自求平衡专项债券选聘中介机构的比选公告.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