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采购
德阳高新发展有限公司 2023年度内部审计会计师事务所(第二次) 比选公告
德阳高新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高新公司)是依照《公司法》设立的德阳市级国有平台公司,成立于2016年3月9日,注册资本60100万人民币,受德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委托,对德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内的基础设施进行投资、建设、运营、管理;对德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内土地进行整理、开发;股权投资;房地产开发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办公地点在德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内(广汉)。
德阳高恒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是一家从事物业管理,市政设施管理,房地产经纪等业务的公司,成立于2019年04月15日,公司坐落在四川省,详细地址为:四川省德阳市广汉市中山大道南三段36号,注册资本为200万人民币,企业的经营范围为:一般项目:物业管理;市政设施管理;房地产经纪;餐饮管理;航空运营支持服务;航空商务服务;停车场服务;专业保洁、清洗、消毒服务;家政服务;会议及展览服务;园林绿化工程施工(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劳务派遣服务;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德阳高泰汽车租赁服务有限公司是一家从事汽车租赁,机械设备租赁等业务的公司,成立于2017年05月12日,公司坐落在四川省,详细地址为:四川省德阳市广汉市中山大道南三段33号、注册资本为350万人民币,企业的经营范围为:一般项目:汽车租赁;机械设备租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高新公司拟选聘一家会计师事务对下属的两个子公司(高恒公司、高泰公司)进行内部审计,出具审计报告,提供财税咨询等服务,现诚挚邀请符合比选条件的会计师事务所参与比选,现将相关要求公告如下:
一、商务条款
(一)服务内容
对高恒公司2019年至2022年、高泰公司2017年至2022年期间财务收支、资产状况、预决算编制及执行、财务内部管理进行全面核查,提出合理建议,并出具审计报告。
(二)人员要求
拟派往本项目服务的审计组应在3人及以上;拟派往本项目的审计组负责人应为供应商合伙人或资深注册会计师,从业时间在5年及以上。服务过程中,采购方有权视具体情形要求供应商更换不适合本次内部审计项目的团队成员。
(三)签订合同
中选人应在中选结果公示结束后二十个工作日内按照比选文件要求与高恒公司、高泰公司分别签订服务合同。
二、服务期限及最高限价
服务期限:45天
最高限价:8万元
三、资格要求及条件
1.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具有良好的执业质量记录和社会信誉,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记录,无违反法律法规、职业道德和执业准则的行为,近三年会计师事务所及其注册会计师在执业中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和行业惩戒;
5.注册会计师20人以上(含20人)。
6.本次比选采购活动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现场报名方式
现场报名时间:2023年10月7日至2023年10月9日(上午9:00—11:30,下午2:30—17:00)
联系人:徐女士
联系方式:0838-5880075
报名地点:德阳高新发展有限公司(德阳市广汉市中山大道南三段36号4楼)
五、报名应提交的资料
1.报名表(见附件);
2.事务所介绍信及身份证复印件;
3.营业执照副本、执业证书(复印件);
4.无不良执业质量记录和职业道德记录及不存在挂靠其他会计师事务所而获得证券从业资格的行为的承诺函;
注: 报名单位应在报名截止时间前提交以上报名材料(需加盖公章)1份,逾期提交作无效申报文件处理。
六、比选现场提交材料
1.单位基本信息、服务机构简介、营业执照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机构资质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机构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及法人/机构负责人授权委托书;
3.比选申请函;
4.报价函(本项目报价为包干价,须明确具体金额,保留至元位,并用大写表示);
5.参选单位过往类似项目业绩(包括但不限于参选单位所获得荣誉奖励、荣誉称号、经办业绩等,请附相应证书、签约合同等予以佐证);
6.拟投入项目的人员名单及各自简介、所取得工作成就、资质证书、荣誉证书等;
7.比选资格承诺函;
8.服务、技术及商务应答表;
9.项目实施方案。包括团队人员配备、工作计划、具体工作实施方案、拟采取的措施等;
10.廉洁自律承诺书;
注:以上资料中资格、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采购人有权查验原件,如查验原件不属实,存在虚假,采购人有权取消其中选资格。
七、比选材料要求
比选材料应统一用A4纸打印,一式三份,分别装订成册并加盖参选单位公章。申报文件应按“正本一份,副本两份”的数量分别装订密封,并标明“正本”“副本”,密封处应加盖骑缝章(提供正本扫描件电子版一份)。比选时带到比选现场,逾期提交或未密封材料视为无效,材料清单详见比选公告附件。
八、比选时间及地点
比选时间:2023年10月11日9:00(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比选地点:德阳高新发展有限公司(四川省广汉市中山大道南三段36号4楼)
九、评审
1.评审工作由比选工作小组组织进行。
2.评审结果的确定:
比选工作小组根据评审结果,向比选人提交书面评审报告,在报告中对合格的比选申请人(即通过资格审查和初步评审的比选申请人,以下同)根据其最终综合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3名候选人,若比选申请人最终综合得分相同时,则以报价低者排名靠前,若报价也相同,则以服务方案得分较高者靠前,若服务方案得分也相同,则以项目团队得分较高者的排名靠前,如仍无法确定,则采用随机抽取方式确定中选人。排名第一的放弃中选、因不可抗力因素提出不能履约合同,比选人可以确定排名第二的为中选人,依此类推。
3.比选申请人在参加采购活动前,被纳入法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税务部门、银行认定的失信名单且在有效期内,或者在前三年采购合同履约过程中及其他经营活动履约过程中未依法履约被有关行政部门处罚(处理)的,本项目不认定其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比选人将取消其参选资格或中选资格。
十、中选通知书
1.中选候选人公示期届满若无投诉,比选人将根据比选工作小组推荐的中选候选人确定中选人,并向中选人发出中选通知书。
2.中选通知书是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
3.比选人对未中选的比选申请人不作未中选原因的解释。
十一、签订合同
1.中选人应在中选结果公示结束后二十个工作日内按照比选文件要求与高恒公司、高泰公司分别签订服务合同(中选人不得提出不合理要求或者指令第三方签订合同)。由于中选人的原因逾期未与比选人签订采购合同的,将视为放弃中选,取消其中选资格并将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2.比选文件、中选人的比选申请文件及双方确认的澄清文件等,均为有法律约束力的合同组成部分。
3.比选人不得向中选人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中选人私下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任何协议,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比选文件和中选人的比选申请文件确定的事项进行修改。
4.中选人因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或放弃中选的,比选人可以与排在中选人之后第一位的中选候选人签订合同,以此类推。
5.比选文件、中选人提交的比选申请文件、磋商中的最后报价等均称为有法律约束力的合同组成内容。
十二、不正当竞争与纪律监督
1.严禁比选申请人向参与比选、评审工作的有关人员行贿,使其泄露一切与比选、评审工作的有关信息。
2.比选申请人在比选过程中严禁互相串通、结盟,损害比选的公正性和竞争性,或以任何方式影响其他比选申请人参与正当比选。
德阳高新发展有限公司
2023年10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