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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阳高鑫城乡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 关于购买德阳高新区展示中心室内装饰装修 施工图审查服务的比选公告

来源:时间:2022-09-01阅读次数:211

德阳高鑫城乡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成立于2018年10月,是德阳高新区管委会所属德阳高新国有资本投资运营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由于德阳高新区展示中心需求,拟购买该项目室内装饰装修施工图审查服务,现诚邀相关审图单位报名参加比选,并

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审图要求

1、项目概况

1.1项目名称暂定为:德阳高新区展示中心(以立项名称为准);

1.2项目范围:德阳高新区展示中心室内装饰装修。

2、审查内容

针对德阳高新区展示中心室内装饰装修施工图设计,出具施工图审查报告。

二、提交资料时间、地点

1.时间:2022年 9月 1日— 9月5日;

2.地点:德阳高鑫城乡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四川省广汉市

聆湖西路一段1号1栋3楼312办公室)。

三、发布方式

本次公告发布于:

1.德阳高新发展有限公司网站(http://gxq.deyang.gov.cn);2.德阳高新区管委会公示牌。

四、参加本次比选应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承担法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誉。

    (3)2021年施工图审查机构换证认定名录内具有房屋一类审查资质的机构。

五、评选时间、地点

1.时间:2022年9月6日上午 9 时 30 分(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2.地点:德阳高鑫城乡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三楼会议室(四川省广汉市聆湖西路一段1号1栋3楼会议室)。

六、提交资料要求

(1)报价函;

    (2)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记录的承诺函;

(3)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

(4)资质证书(副本)或资质通告。

七、评审

1.评审工作由比选人依法组建的评审委员会组织进行。

2.比选申请人在参加采购活动前,被纳入法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税务部门、银行认定的失信名单且在有效期内,或者在前三年采购合同履约过程中及其他经营活动履约过程中未依法履约被有关行政部门处罚(处理)的,本项目不认定其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比选人将取消其参选资格或中选资格。

八、中选通知书

1.中选候选人公示期届满若无投诉,比选人将根据评审委员会推荐的中选候选人确定中选人,并向中选人发出中选通知书。

2.中选人在领取中选通知书时,应在比选人发文簿上签字确认。

3.比选人对未中选的比选申请人不作未中选原因的解释。

九、签订合同

1.中选人应在中选结果公示结束后三十工作日内按照比选文件要求与比选人签订合同(中选人不得提出不合理要求或者指令第三方签订合同)。由于中选人的原因逾期未与比选人签订采购合同的,将视为放弃中选,取消其中选资格并将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2.比选文件、中选人的比选申请文件及双方确认的澄清文件等,均为有法律约束力的合同组成部分。

3.比选人不得向中选人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中选人私下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任何协议,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比选文件和中选人的比选申请文件确定的事项进行修改。

4.中选人因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或放弃中选的,比选人可以与排在中选人之后第一位的中选候选人签订合同,以此类推。

5.比选文件、中选人提交的比选申请文件中的最后报价等均称为有法律约束力的合同组成内容。

十、不正当竞争与纪律监督

1.严禁比选申请人向参与比选、评审工作的有关人员行贿,使其泄露一切与比选、评审工作的有关信息。

2.比选申请人在比选过程中严禁互相串通、结盟,损害比选的公正性和竞争性,或以任何方式影响其他比选申请人参与正当比选。

十一、联系人

杨女士:15181016136     

                               

 

               德阳高鑫城乡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

                                               2022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