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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阳高新区创新创业服务中心建设项目(一期)配套 1号、2号道路项目水土保持验收服务询价通知书(第二次)

来源:时间:2023-05-26阅读次数:230

德阳高新区创新创业服务中心建设项目(一期)配套1号、2号道路项目水土保持验收服务(第二次)采用询价方式进行采购,兹邀请符合本次采购要求的供应商参加。

一、项目名称:

德阳高新区创新创业服务中心建设项目(一期)配套1号、2号道路项目。

二、项目概况:

配套1号道路:新建道路长约268米,宽24米。包含道路工程、交通工程、排水工程、景观绿化工程、照明工程等。

配套2号道路:新建道路长约1248米,宽20米。包含道路工程、交通工程、排水工程、景观绿化工程、照明工程、涵洞工程等。

项目估算总投资:配套1号道路约900.88万元,配套2号道路约3197.03万元。

三、服务范围与内容:

按相关规范、要求完成水土保持验收,出具相关报告,并提交主管部门备案。

四、最高限价:

最高限价:1.86万元。

五、服务要求:

1.服务要求:按照《水利部关于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加强水土保持监管的意见》(水保(2019)160号)、《水利部水土保持司关于印发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报备申请、报备回执及验收核查意见参考式样的通知》(水保监督函〔2019〕23号)、《德阳市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办法》《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技术标准》(GB50433-2018)、《生产建设项目水土流失防治标准》(GB50434-2018)、《土壤侵蚀分类分级标准》(SL190-2007)、《水土保持工程设计规范》(GB 51018-2014)、《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与评价标准》(GB/T 51240-2018)等技术规范、规程的要求完成下列相关工作:根据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及批复要求,对水土流失因子、水土流失量、水土保持措施效果和水土流失危害等开展水土保持验收和评价,出具水土保持验收报告,并提交主管部门备案。

同一项目的水土保持编制、监测、监理机构不得承担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编制工作。

2.服务期限:委托方应向受托方提交技术服务工作开展所需的相关资料。受托方在收到委托方提供的资料后40个工作日内完成本项目水土保持设施竣工验收技术评估报告并完成竣工验收。

3.成果文件:按照德水函〔2020〕152号文件进行验收报告编制、组织验收,验收通过并通过主管部门备案后提交正式成果文件肆份。

4.本项目水保验收服务报价应为固定包干价,包括但不限于编制、评审、会务费、监测费、人工费、材料费、交通费、差旅费、税费、利润、保险等为完成本项目约定服务的所有费用以及后续服务费。

六、竞选方式:

本项目进行一次自主报价,以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费用包干。如出现两家及以上最低报价的情况,则采取现场再次报价,直至确定成交供应商(报价方式:以金额的形式进行报价)。

七、询价时间及地点:

1.2023年6月1日9:00(北京时间)

2.广汉市中山大道南三段36号4楼,响应文件须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询价地点。逾期送达、未密封和标注错误的响应文件恕不接收。

八、询价需提交以下资料:

1.提供有效的经营范围与本项目相符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提供有效的与本项目相符的资质证书并加盖公章。

3.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不须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原件)。

九、联系方式:

采 购 人:德阳高新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德阳市广汉市中山大道南三段36号

邮     编:618300

联 系 人:冯先生

联系电话:0838-5880817

 

附件:1.报价函

2.合同条款及格式

 

                             德阳高新发展有限公司    

                                 2023526

附件1-报价函.docx

附件2-双创配套1号、2号道路水保验收合同.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