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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阳高新发展有限公司 关于德阳高新发展有限公司与北京航宇七星文化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案诉讼代理 服务采购询价通知书

来源:时间:2024-02-01阅读次数:134

德阳高新发展有限公司与北京航宇七星文化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案诉讼代理服务采用询价方式进行采购,特邀请符合资质要求的供应商参加询价。

一、项目名称:德阳高新发展有限公司与北京航宇七星文化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案诉讼代理服务项目

二、项目概况:2024年1月,北京航宇七星文化有限公司向德阳仲裁委申请仲裁,主张德阳高新发展有限公司向其支付合同尾款150万元及逾期利息等事宜。为维护公司合法权益,拟聘请一家律师事务所代理本案。

三、最高限价:4.55万元。

四、服务内容:

1.代理高新公司与北京航宇七星文化有限公司关于2019年四川航空航天展览会专业部分承接承办服务采购项目合同纠纷一案及案件相关法律问题的咨询。

2.协助采购人审查、起草与案件相关的法律文书。

3.向采购人提供法律纠纷解决方案,参与和解、谈判等。

4.出庭参加仲裁。

五、服务要求:

1.拟派往本项目服务的律师团队应在2人及以上;拟派往本项目的律师团队负责人应为供应商合伙人或资深律师,从业时间在5年及以上,律师团队其他人员应具备3年及以上的从业经验。服务过程中,采购方有权视具体情形要求供应商更换不适合法律专项服务的律师团队成员。

2.服务期限:本次采购项目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仲裁结束。

3.在代理本案期间应当以其依据法律做出的判断,向采购人进行法律风险提示,尽最大努力维护采购人合法利益。

六、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6.无刑事犯罪记录,近3年内未受过纪律处分、行政处罚或行业处分等情形。

7.持有经2023年年检合格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

七、报价要求:

报价应为固定包干价,包括但不限于代理费、编制、评审、会务费、人工费、材料费、交通费、差旅费、税费、利润、保险等费用等为完成本项目约定服务的所有费用。

八、询价时间及地点:

1.2024年2月5日9:30(北京时间)

2.德阳高新发展有限公司(广汉市中山大道南三段36号),供应商需按照本通知书第九条所列递交询价文件(需胶装成册),文件递交须在询价时间开始前(2024年2月5日9:30(北京时间))截止时间前送达询价地点。逾期送达、未密封和标注错误的响应文件恕不接收。

九、请贵公司附以下文件参加询价:

1.提供有效的经营范围与本项目相符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提供有效的本项目拟派律师团队人员执业证书并加盖公章。

3.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不须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原件)。

4.提供本通知书中第六条所列并加盖公章(其中:第2-6项可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第7项应提供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复印件)。

5.报价函(见附件)。

十、成交标准:

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若报价相同,采取现场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成交供应商。

十一、联系方式:

采 购 人:德阳高新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德阳市广汉市中山大道南三段36号

邮    编:618300

联 系 人:冯先生

联系电话:0838-5880817

 

 

                             德阳高新发展有限公司

                                   2024年2月1日

附件-报价函.docx

委托代理合同(仲裁代理).docx